代办离婚手续需要多久时间
代办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手续必须由双方亲自办理。
如果是,双方亲自到申请,自机关收到离婚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登记机关离婚登记申请。前述规限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如果是,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期限为三个月;适用审理的,期限为六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如果案件存在判决不准离婚,原告在没有新情况、新理由的情况下,六个月内又起诉的,法院。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五十二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六十四条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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