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民事责任承担方式有哪些
环境承担方式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停止侵害:要求污染者立即停止正在进行的环境侵害行为。
排除妨碍:消除对环境造成妨碍的因素。
消除危险:消除可能对环境造成的危险状态。
恢复原状:将受到破坏的环境恢复到原来的状态。
赔偿损失:对因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造成的进行。
赔礼道歉:污染者向受到损害的一方公开表示歉意。
这些承担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具体的适用方式根据环境侵害的具体情况和造成的损害后果来确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九条
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
(一)停止侵害;
(二)排除妨碍;
(三)消除危险;
(四)返还财产;
(五)恢复原状;
(六)修理、重作、更换;
(七)继续履行;
(八)赔偿损失;
(九)支付违约金;
(十)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十一)赔礼道歉。
法律规定惩罚性赔偿的,依照其规定。
本条规定的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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