窨井致人伤残哪方担责
窨井致人的责任承担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1. 如果窨井是由部门负责管理和维护,且因为其管理维护不当导致事故,市政部门可能需要承担责任。
2. 若窨井位于小区内,小区物业未尽到管理和维护职责致使人员伤残,小区物业应承担相应责任。
3. 在施工过程中存在,比如未设置明显警示标识或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施工单位也需担责。
4. 若窨井的产权单位对其存在管理疏忽,造成他人伤残,产权单位也要承担责任。
总之,确定责任方需要综合考虑窨井的位置、管理主体、事故原因等多方面因素。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七条因林木折断、倾倒或者果实坠落等造成他人损害,林木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第一千二百五十八条在公共场所或者道路上挖掘、修缮安装地下设施等造成他人损害,施工人不能证明已经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窨井等地下设施造成他人损害,管理人不能证明尽到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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