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了怎么把女方户口迁到男方家
后将女方迁到男方家,一般按以下流程办理:
1. 向男方户口所在地的机关提出迁入申请,领取并填写户口迁移申请表。
2. 准备相关证明材料,通常包括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簿、等。
3. 男方地的公安派出所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
4. 审核通过后,开具户口准迁证。
5. 女方持户口准迁证,回到女方原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
6. 女方携带户口迁移证,到男方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新的户口簿。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流程和要求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提前咨询当地的户籍管理部门,以确保顺利办理户口迁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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