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了孩子的户口怎么迁走
后孩子迁走需按以下流程办理:
1. 向迁入地户籍管理部门提交户口迁入申请,提交相关材料,包括书面申请、、或书、户口簿、身份证等。
2. 迁入地户籍管理部门对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开具准迁证。
3. 持准迁证到孩子原地户籍管理部门办理户口迁移证。
4. 携带户口迁移证、准迁证、孩子户口簿等相关材料,到迁入地户籍管理部门办理落户手续。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的具体要求和流程可能会有所差异,建议在办理前咨询当地户籍管理部门,以确保顺利完成孩子户口的迁移。同时,户口迁移应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保障孩子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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