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去登记结婚需要什么资料和手续
后再次,需要以下资料和手续:
资料方面:
1. 双方本人的簿、身份证。
2. 本人无以及与对方没有和关系的签字声明。
3. 或法院生效的、调解书。
手续流程:
1. 要求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提出申请。
2. 双方当事人亲自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声明书》。
3. 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 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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