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人家属有连带责任吗
家属是否有,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1. 如果家属人,例如在形成过程中有共同签字、参与经营或共同受益等情形,那么家属可能需要承担连带责任。
2. 如果债务是被人个人的,且家属未参与其中,也未对债务进行或承诺承担,通常家属不承担连带责任。
3. 但在一些特殊情况下,比如被执行人恶意转移财产给家属以逃避债务,法院经查实后,可能会追回转移的财产,此时家属在一定程度上会受到影响。
总之,不能一概而论地认定被执行人家属有连带责任,需要综合考虑债务的性质、形成过程以及家属的参与情况等多种因素。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
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二)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三)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四)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五)违反限制消费令的;
(六)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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