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法异物的定义
在食品安全法中,异物通常指食品中存在的非食品原料、不符合的物质或者影响食品正常品质和卫生的其他物质。
1. 异物包括但不限于金属碎片、玻璃渣、塑料颗粒、毛发、昆虫、其他非预期的杂物等。
2. 这些异物的存在可能对消费者的健康构成威胁,比如造成物理性损伤,或者引发感染、过敏等不良反应。
3. 判定食品中是否存在异物,需要综合考虑食品的种类、生产过程、包装储存条件等因素。
4.食品安全法对于异物的规定,旨在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确保食品的安全性和质量。
法律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
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接到消费者赔偿要求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实行首负责任制,先行赔付,不得推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经营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经营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经营者追偿。
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但是,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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