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收养人成年后怎样解除关系
成年后主要有两种方式。
1. 解除。与被人可以通过协商,达成解除的协议。协议应当是双方真实意愿的表达,且不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序良俗。协议解除需要到民政部门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的。
2. 诉讼解除。如果双方无法就解除收养关系达成协议,或者存在,一方可以向人院提起诉讼,请求解除收养关系。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审理和判决。比如,收养人不履行,有虐待、等侵害未成年行为的,有权要求解除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收养关系。因养子女成年后虐待、遗弃养父母而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可以要求养子女补偿收养期间支出的生活费和教育费。
需要注意的是,解除收养关系可能会对双方的权利义务产生重大影响,应当谨慎处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一十四条
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是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养子女八周岁以上的,应当征得本人同意。
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养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送养人有权要求解除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收养关系。送养人、收养人不能达成解除收养关系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一十五条
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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