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肖像进行人身攻击属于侵犯公民肖像权吗
以进行人身攻击不一定属于侵犯。
侵犯需要符合特定的构成要件。通常包括:未经本人同意;以为目的使用他人肖像。
然而,如果是以肖像进行人身攻击,可能涉及到对他人、等其他利的侵犯。
例如,恶意丑化、污损他人肖像,或者利用他人肖像编造虚假事实,他人,这种情况下,虽然可能不符合侵犯肖像权的构成要件,但却侵害了他人的名誉权。
再比如,未经允许公开他人不愿意公开的肖像,并且造成不良影响,可能侵犯他人权。
总之,以肖像进行人身攻击的行为可能构成其他人格权的侵权,但不能简单地认定为侵犯肖像权。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九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未经肖像权人同意,肖像作品权利人不得以发表、复制、发行、出租、展览等方式使用或者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浙江合飞律师事务所结合法律法规原创并发布,除法院案例栏目内容为公开转载,如无特殊声明均为原创,如需转载请附上来源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