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开庭后的流程是什么
开庭后,通常会经历以下流程:
1. 调查。法官会对案件事实进行调查,包括双方的状况、原因、财产状况、等方面。双方需要如实陈述相关情况,并提供证据支持自己的主张。
2. 举证质证。双方当事人出示各自的证据,对对方提供的证据进行质证,发表对证据的、合法性和关联性的意见。
3. 。双方围绕焦点,如是否离婚、财产分割、子女等问题,充分发表自己的观点和理由。
4. 调解。法庭会根据情况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尝试促使双方达成和解。如果调解成功,法院会制作调解书。
5. 判决。如果调解不成,法院会根据查明的事实和法律规定,作出判决。判决会对是否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作出明确的。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流程可能会因案件的复杂程度和法院的工作安排有所不同。在整个过程中,当事人应当积极配合法院的工作,遵守法庭秩序,以保障自己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浙江合飞律师事务所结合法律法规原创并发布,除法院案例栏目内容为公开转载,如无特殊声明均为原创,如需转载请附上来源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