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购野生动物是否承担连带侵权责任
收购野生动物需要承担连带。
收购野生动物的行为严重违反了法律规定和公序良俗。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野生动物受到严格保护,收购行为是对保护制度的破坏。
这种行为不仅了生态平衡和生物多样性,也侵犯了国家对野生动物资源的和管理权。
在法律上,收购者与非法捕猎、运输、出售野生动物的人构成共同侵权。这意味着收购者需要为其参与的非法链条中的整个行为承担责任。
即使收购者可能并非直接参与捕猎等前端环节,但非法交易的一环,其行为促进了整个非法活动的持续和扩大。
对于这种严重的行为,执法机关会依法追究收购者的法律责任,包括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三十一条两个以上侵权人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承担责任的大小,根据污染物的种类、浓度、排放量,破坏生态的方式、范围、程度,以及行为对损害后果所起的作用等因素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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