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报安全事故罪既遂的最新处罚标准是什么?
不报安全事故罪既遂的最新处罚标准为:在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1. 所谓“情节严重”,通常包括以下情形:导致事故后果扩大,增加人员伤亡或者重大的;决定不报、迟报、谎报事故情况或者指使、串通有关人员不报、迟报、谎报事故情况的;在事故抢救期间擅守或者逃匿的;伪造、破坏事故现场,或者转移、、毁灭遇难人员尸体,或者转移、藏匿受伤人员的;毁灭、伪造、隐匿与事故有关的图纸、记录、计算机数据等资料以及其他证据的。
2. “情节特别严重”,一般是指造成的损失特别重大,不报、谎报行为造成的后果特别严重,以及造成的社会影响特别恶劣等情况。
法律对于不报安全事故罪的处罚标准是为了督促相关责任人员及时、如实报告安全事故,保障事故的及时抢救和妥善处理,维护社会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法律依据:《刑法》第十四条
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
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第一百三十九条之一
在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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