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了不给孩子生活费怎么解决问题
如果后一方不给孩子生活费,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方式解决:
1. 双方协商:首先尝试与对方进行友好的沟通和协商,提醒其履行支付生活费的义务,看是否能够达成一致。
2. 申请调解:可以向当地的调解机构,如居委会、村委会或者妇联等组织申请调解,由第三方出面协调解决。
3. 提起诉讼:如果协商和调解都无法解决问题,那么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支付拖欠的生活费,并按照或判决的约定按时支付后续的生活费。在诉讼过程中,需要准备好相关证据,如离婚、对方未支付生活费的证明等。
4. 申请:如果后对方仍然拒绝支付生活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法院会采取相应的措施,如冻结对方的账户、查封财产等,以保障孩子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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