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样的劳动仲裁不受理
在劳动领域,是解决的重要途径之一。但您知道吗,并不是所有的劳动申请仲裁都会被。接下来就让我们一起深入探讨什么样的劳动仲裁不受理。
一、什么样的劳动仲裁不受理
1. 超过仲裁时效的劳动争议。根据法律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如果超过这个时效,仲裁机构通常。
2.. 不属于劳动争议范围的事项。例如,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关于住房分配、等方面的纠纷,一般不属于劳动仲裁的受理范围。
3.. 不具备主体资格。比如,未未经同意申请劳动仲裁,或者已经并依法享受的人员与用人单位发生的争议。
4.. 双方已达成有效的,约定将争议提交其他仲裁机构处理。
5.. 已经过或仲裁机构的同一劳动争议事项,当事人再次申请仲裁的。
二、劳动仲裁时效的特殊规定
1.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当事人不能在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2..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一年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3.. 劳动仲裁时效的中断。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三、劳动仲裁受理范围的明确界定
1. 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比如,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双方对劳动关系的起止时间存在分歧等。
2.. 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发生的争议。包括劳动合同的签订、条款的约定、履行过程中的问题、的条件和程序等方面的争议。
3.. 因、辞退和、发生的争议。例如,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除名决定是否合法,劳动者的辞职是否符合规定等。
4.. 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福利、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比如,加班的计算、带薪年假的落实、社会保险的缴纳等问题。
5.. 因劳动报酬、、经济补偿或者等发生的争议。这涉及到劳动者的核心利益,如工资发放是否足额、工伤的标准等。
总之,劳动仲裁的受理有明确的规定和范围。了解这些对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都至关重要,有助于在劳动争议发生时,正确选择解决途径,维护自身的。以上内容仅供参考,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如有疑问建议本站免费问,获取更专业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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