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法第82条之规定是什么
在法律的广袤领域中,刑事诉讼法第 82 条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作用。它关乎着刑事诉讼程序的正常进行,以及相关的权利和义务。相信您一定对其充满了好奇,那么就让我们一同深入探究。
一、刑事诉讼法第 82 条
刑事诉讼法第 82 条规定:“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这条规定明确了公安机关在特定情况下采取先行拘留措施的条件和依据。先行拘留是一种临时性的强制措施,目的在于及时控制犯罪嫌疑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保障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
二、刑事诉讼法第 82 条的适用情形解读
1. 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这意味着犯罪行为正在进行或者刚刚结束,犯罪嫌疑人还处于犯罪现场或者附近,能够被及时发现和控制。这种情况下,为了防止犯罪嫌疑人逃脱或者继续危害社会,公安机关有权先行拘留。
2. 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被害人或者现场目击者的指认具有一定的可靠性和可信度,能够为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提供依据。但需要注意的是,指认应当客观、真实,并且需要经过进一步的调查核实。
3. 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这表明犯罪嫌疑人与犯罪证据存在密切的联系,其涉嫌犯罪的可能性较大。公安机关通过对犯罪证据的收集和分析,可以判断是否需要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先行拘留措施。
4. 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这种情况表明犯罪嫌疑人具有逃避法律制裁的意图,先行拘留可以防止其逃避责任,保障刑事诉讼的正常进行。
5. 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犯罪嫌疑人如果有这些行为,将会严重干扰刑事诉讼的调查和审判工作,影响案件的真相查明。因此,公安机关需要及时采取措施予以制止。
6. 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在这种情况下,公安机关难以对犯罪嫌疑人进行有效的监管和调查,为了保障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先行拘留是必要的手段。
7. 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这类犯罪嫌疑人的社会危害性较大,作案手段较为复杂,先行拘留有助于公安机关集中力量进行侦查,打击犯罪。
三、刑事诉讼法第 82 条与公民权利保障
1. 虽然刑事诉讼法第 82 条赋予了公安机关先行拘留的权力,但同时也要求公安机关在行使权力时必须遵循和条件,保障公民的合法权利。公安机关在决定先行拘留时,应当进行充分的调查和审查,确据充分、理由正当。
2. 对于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法律规定了其享有的一系列权利,如的权利、申请取保候审的权利等。这些权利的保障有助于确保刑事诉讼的公正性和合法性,防止冤假错案的发生。
3. 此外,检察机关法律机关,对公安机关的先行拘留措施进行监督。如果发现公安机关在行使权力过程中存在违规行为,检察机关有权要求其纠正,保障公民的权利不受侵犯。
总之,刑事诉讼法第 82 条在维护社会秩序、打击犯罪的同时,也注重保障公民的合法权利。在实际运用中,需要严格遵循法律规定,确保刑事诉讼程序的公正、合法、有序进行。以上内容仅供参考,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如有疑问建议本站免费问律师,获取更专业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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