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工伤能赔偿吗现在
无论是过去还是现在,工伤都属于企业应当承担的一种经济补偿责任。
一、工伤赔偿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二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工作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和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等组织的从业人员,均应参加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按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二、工伤赔偿范围
工伤赔偿的范围包括:
(1)医疗费用:包括抢救、手术、住院、康复等费用。
(2)误工费:因工伤导致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
(3)护理费:工伤人员在接受治疗期间,所需必要的护理费用。
(4)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永久性伤残的,按伤残等级一次性支付。
(5)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因工伤治疗导致器官功能障碍的,一次性支付。
(6)伤残津贴:劳动能力永久性部分丧失的,按伤残等级发放伤残津贴。
(7)康复训练费:为促进工伤人员功能恢复而支出的费用。
(8)辅助器具费:因工伤导致肢体残疾,所需安装的假肢、矫形器等费用。
(9)交通费:工伤人员因就医或康复训练发生的交通费用。
三、工伤认定
工伤认定由用人单位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申请。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会组织工伤认定委员会进行调查、取证和评议,并作出工伤认定决定。
四、工伤赔偿标准
工伤赔偿标准由国家统一制定,并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情况定期调整。
五、工伤赔偿流程
职工发生工伤事故或患职业病后,应及时向用人单位报告。用人单位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工伤。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会组织调查、认定和支付工伤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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