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费从什么时候开始算?这几点你必须搞清楚!
买房是人生中的一件大事,但很多人在入住新房后才发现,除了房贷、装修费之外,还有一个长期支出——物业费,那么问题来了:物业费到底从什么时候开始计算?刚拿到房还没住进去,要不要交物业费?这些问题困扰着不少业主。
今天我们就来聊聊这个看似简单、实则细节多多的话题。
物业费通常是从交房之日起计算
根据我国现行规定和大多数地方的通行做法,物业费的起始时间,一般以《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的交房日期为准,也就是说,开发商通知你去收房的那天起,物业费就开始计算了,即使你没有立即搬进去住。
为什么会这样呢?因为物业公司管理的是整个小区的公共区域和配套设施,比如电梯、绿化、安保、清洁等,并不会因为你家没人住就不提供服务,只要你已经完成收房手续,哪怕房子空置,物业费也是要正常缴纳的。
特殊情形下的物业费计算规则
在一些特殊情况下,物业费的起算时间也会有所不同:
开发商延期交房怎么办?
- 如果是因为开发商的原因导致不能按时交房,那么物业费的起算时间应相应顺延,以实际交房日为准。
房子没验收通过是否要交物业费?
- 如果房屋存在严重质量问题,你有权拒绝收房,这种情况下,物业费不应从开发商通知交房的时间起算,而是应以你正式收房的日期为准。
空置房能否减免物业费?
不少人以为房子没住人就不用交物业费,其实不然,虽然有些地区对空置房有一定的优惠政策(如按70%-90%收取),但并不是全部免除,具体政策建议咨询当地物价部门或物业单位。
物业费起算前是否有过渡期?
有的开发商会在交房初期提供一定时间的“物业费优惠期”或者“免物业费试住期”,但这并不是法律强制要求的,属于开发商或物业公司的营销策略,业主在签购房合同时,一定要注意这些条款是否写入合同,避免日后纠纷。
建议参考
如果你正在面临交房阶段,建议你在办理收房手续时:
- 留意开发商提供的《前期物业服务协议》,里面会详细说明物业费的收费标准及起算时间;
- 如发现房屋存在问题,及时提出书面异议,以免被视为默认接收;
- 保留好所有与交房有关的通知、函件、短信记录等证据材料,以便日后维权使用。
相关法条参考
根据《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规定:
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
《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条也明确指出:
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质价相符的原则,具体标准由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协商确定。
物业费的起算时间是以实际收房之日为准,而不是入住时间,即便房子空置,也不能逃避缴纳物业费的义务,作为业主,了解这些基本知识有助于我们在今后的生活中更理性地处理与物业之间的关系,也能有效避免不必要的法律纠纷。
关键提醒:签订购房合同前,务必认真阅读物业服务相关内容;遇到争议时,记得依法维权,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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