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不还法院起诉说是给他的怎么办
告贷无门,对方不还钱,一纸诉状将你告上法庭,还称钱已经给了你?钱不还法院起诉说是给他的怎么办?
钱不还法院起诉说是给他的怎么办?
面临这种情况,当事人应保持冷静,谨记以下应对措施:
1. 调查收集证据
获取起诉状副本,了解对方主张的理由和证据。
搜集能证明对方未还款的证据,如借条、转账记录、催款函件等。
2. 提交答辩状
在法定期限内提交答辩状,逐条反驳对方的诉讼请求。
明确表示自己并未收到款项,提供相应的证据支持。
3. 出庭参加庭审
庭审中,陈述事实、阐明理由,提交证据支持自己的主张。
质证对方的证据,指出其不合理或不真实之处。
4. 协商调解
法院可以组织当事人进行调解,寻求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
如果对方确实存在不还款的行为,可考虑达成和解,避免纠纷进一步扩大。
5. 依法维权
如果协商调解无法达成和解,可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院根据双方证据和陈述,公正审理并作出判决。
6. 执行判决
判决生效后,如对方仍拒不执行,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执行措施包括查封、扣押财产,甚至强制拍卖等。
7. 办理异议之诉
如果债务人声称已经偿还了债务,但当事人持有异议,可在判决生效后30日内提起异议之诉。
法院将重新审理,查明事实真相。
8. 申请再审
如果当事人认为生效判决有错误,可在发现新证据或有错误的情形下申请再审。
最高人民法院将对再审申请进行审查并作出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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