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被强拆赔偿二审不满意怎么办
房屋被强拆赔偿二审不满意怎么办:房屋被强拆后,通过一审诉讼无法获得合理的赔偿,可以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但二审后仍不满意赔偿结果,还有哪些途径可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本文将深入探讨这一问题,为处于类似困境的朋友们提供有价值的建议。
1. 申请再审
如果当事人在二审判决后发现新的证据或线索,或者认为判决有重大错误,可以向原审法院申请再审。但必须在收到判决书后30日内提出,且必须符合法定事由。
2. 申诉
对于二审判决不满的当事人,还可以向省级高级人民法院或最高人民法院申请申诉。申诉的期限一般为60日,需要注意的是,申诉不具有中止判决执行效力的作用。
3. 行政复议
如果当事人认为强拆行为违法,损害了自己的合法权益,可以向拆迁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机关将在受理复议之日起3个月内做出决定。
4. 申请国家赔偿
如果拆迁行为属于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造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国家赔偿机关申请国家赔偿。申请国家赔偿的期限为2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赔偿义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侵权行为之日起计算。
5. 信访
信访也是一种维护自身权益的途径。当事人可以向省级或国家信访机构反映情况,寻求帮助。信访机关会将信访内容转交相关部门处理,督促解决问题。
6. 继续维权
如果以上途径都无法解决问题,当事人还可以继续维权,通过媒体曝光、社会舆论等方式向社会寻求帮助,迫使有关部门重视和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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