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妈离婚想孩子怎么办呢
后妈离婚,想把孩子带走,但是法律上是否允许呢?本篇文章将为大家详细解答这个问题。
一、后妈离婚想孩子怎么办呢
后妈与继子女的关系,属于继父母子女关系。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一条的规定,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者歧视,不得侵害继子女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继子女可以随继父母生活,继父母应当负担其抚养教育的责任。
后妈在离婚时,若与继子女建立了稳定的感情,且继子女愿意随其生活,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抚养继子女。但需要注意的是,继父母只有在以下情况下才能获得继子女的抚养权:
1. 经继子女的父母双方同意;
2. 继子女的父母一方有抚养不当行为,经法院判决不准其行使抚养权;
3. 继子女的父母一方死亡、失踪或无抚养能力。
二、后妈离婚时可以探视孩子吗?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的规定,继父母与继子女间形成的亲子关系,不因继父母与继子女父母的离婚或者死亡而消除。后妈在离婚后,仍有权探视孩子。继子女的父母一方不得阻挠探视,但有权与对方协商探视的时间、地点、方式等事项。
三、后妈抚养继子女的法律风险
后妈抚养继子女,虽然法律上允许,但仍需注意以下法律风险:
1.
继子女与亲生父母之间权利义务关系不因后妈的抚养而消除。继子女仍有权探望、继承遗产等,但不得影响后妈的抚养权。
2.
后妈对继子女的抚养责任仅限于监护、扶养、教育的义务。继子女的医疗、教育等重大支出,原则上应由继子女的父母承担。但若亲生父母无抚养能力,继母则有义务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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