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与员工劳动纠纷(公司劳动纠纷处理流程)_重复
一、公司劳动合同纠纷怎么办?
1.谈判
在友谊的基础上,合同双方可以通过相互协商来解决争议,这是最好的办法。
2.调解
合同当事人协商不成的,可以请求有关机构调解。例如,如果一方或双方是国有企业,他们可以请求上级部门进行调解。上级部门应该在平等的基础上辨别是非进行调解,而不是进行行政干预。
当事人也可以请求合同管理机关、仲裁机构、法院等处理。进行调解。
3.仲裁
合同当事人协商不成又不愿调解的,可以根据合同中约定的仲裁条款或者争议发生后双方达成的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4.诉讼
如果合同中没有仲裁条款,事后又没有达成仲裁协议,合同当事人可以将合同纠纷诉诸法院,寻求司法解决。除上述一般特征外,有些合同还具有自己的自愿性特征,如涉外合同纠纷,
结算时可能会援引外国法律,而不是中国的相关合同法。
二、劳动仲裁的程序
1、劳动和社会保障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2.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诉之日起五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受理的,应当自决定之日起五日内将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并组成仲裁庭。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出具不予受理的书面通知。
解释不予受理的原因。被申请人应当自收到申请书副本之日起十日内提交答辩书和有关证据。被告未按时提交答辩状的,不影响案件的审理。
3.仲裁庭应当在开庭五日前将开庭时间、地点的书面通知送达当事人。当事人接到书面通知后未经仲裁庭同意拒不到庭或者中途退庭的,申请人应当被驳回,被申请人可以缺席裁决。
4.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仲裁庭组成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案。案情复杂,确需延期的,经仲裁委员会批准,可以适当延期,但不得超过15日。
5.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应当先行调解。经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根据协议内容制作调解书,调解书自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6.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未起诉的,裁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7.当事人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和裁决书。一方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如果发生纠纷,必须想办法解决,而且这些双方都认为的方法必须在法律制度允许的范围内。解决争议是为了方便双方今后更好地开展工作。不能解决问题可能会给公司或员工带来更大的损失。当然,
双方需要根据劳动合同纠纷产生的原因灵活选择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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