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权利和自由包括哪些内容(政治权利和自由有哪些)
公民的基本权利
一、中国公民的基本权利
(一)平等权(内容是守法平等、司法平等、执法平等。注:立法不一定平等。法律反映了统治阶级的意愿。统治阶级在我们的国家是人民的。)
平等权是指公民依法享有平等的权利,不受任何不合理的差别待遇,并要求国家法律对其权利给予平等的保护。
不合理的差别待遇:是指允许合理的差异存在。例如,儿童不允许在我国工作。他们只有年满16岁才能工作,因为成年人的劳动力与儿童不同,以防止儿童受到剥削。
2.政治权利和自由
政治权利和自由是公民依法享有的参与国家政治生活的权利和自由,包括公民参与国家、社会组织和管理活动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公民依法在国家政治生活中表达意见和愿望的权利和自由。新闻、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注:罢工不属于这些自由之一)
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条件是:一是中国公民,二是年满十八周岁,三是不被剥夺政治权利。
3、监督权和获得补偿权
(一)监督权:监督权是宪法赋予公民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活动进行监督的权利,包括批评、提出建议、控告、检举、控告的权利。
1.批评和建议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权对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提出批评和建议(此项权利适用于一切行为)
2.控告、检举权
控告权:是指公民对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向有关机关检举、控告的权利。
检举权:是指公民向有关机关举报事实,对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违法失职的行为,要求采取法律行动的权利。(此权利针对非法行为)
3.上诉权
(一)申诉权:公民的合法权益因行政机关、司法机关作出错误、违法的决定、判决,或者国家工作人员违法、失职等侵害的,有理由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当局并要求重新处理的权利
(二)赔偿权
一个人因不公正、错误或错误的定罪而被判处十年以上监禁的情况很常见。此时,可以依法向国家提交经济补偿。
4.宗教信仰自由
你可以根据自己内心的信仰自由选择宗教信仰,但不可以在街上发传单或按喇叭传教。
5.个人权利(或广义个人自由)
广义的人身自由还包括与狭义的人身自由有关的生命权、人格尊严、居住不受侵犯、通讯自由、通讯保密等与公民人身生活有关的权利和自由。
(1)人格尊严不受侵犯,可以理解为禁止侮辱、诽谤、诬告、陷害。
(二)住宅不受侵犯可以理解为禁止任意进入、搜查、扣押公民的住宅。公安机关、检察机关搜查公民住宅时,也必须依照法律规定实施。
(三)通讯自由和通讯秘密受法律保护,但因国家安全或者侦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或者检察机关按照程序检查通讯的除外法律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讯自由和通讯秘密。(注:法院不能检查公民的通讯;通讯自由可以理解为你可以和任何你想通讯的人通讯,没有人可以控制你。)
6.社会和经济权利
社会经济权利具体包括财产权、劳动权、劳动者的休息权、物质援助权等。
(一)财产权,是指公民的合法财产不受非法侵害而享有的所有权。公民的合法财产不受侵犯,国家依法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者征收并依照法律规定予以补充。注:赔偿是合法的,赔偿是非法的。征收意味着不回馈他人,但征收意味着回馈他人。
(二)劳动权,是指有劳动能力的公民从事劳动并获得相应报酬的权利。劳动是公民的基本权利和基本义务。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者有休息的权利。注意:只有劳动者才有休息的权利,不工作的公民没有休息的权利。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年老、疾病、残疾时有接受国家物质帮助的权利。
7.文化和教育权利
文化教育权利具体包括受教育的权利、科学研究、文学艺术创作和其他文化活动的自由。
注意:写书和出版是两件不同的事情。写书和创作书是文化自由的问题,而出版则是政治自由的问题。此外,接受教育既是公民的基本权利,也是公民的基本义务。(劳动力也是如此。)
8.特定人的权利
(一)保障妇女权益
(二)保障退役军人和阵亡军人家属的权利
(三)保护婚姻、家庭、母亲、儿童、老人
(四)关爱青少年儿童成长
(五)保护华侨、归侨及其家属的合法权益
什么是华侨?指居住在外国但具有中国国籍的人。
文/来源:公试上岸吃御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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