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犯为什么还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死刑了为什么还要剥夺政治权利)
我们知道,剥夺政治权利既可以叠加适用,也可以独立适用。在电视上的很多审判中,我们经常听到有人被判处死刑,并被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很多人不理解这个抱怨。那么,为什么死刑犯被判处死刑后会被剥夺终身政治权利呢?
法律规定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通常是比较严重的犯罪。独立适用的剥夺政治权利一般适用于较轻的犯罪。
一、为何死刑犯被判处死刑后仍被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1.对于危害国家安全、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主要是因为该类犯罪属于故意犯罪,主观恶意强烈,社会危害性较大。对于这些敌视、蔑视国家制度和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国家当然要依法剥夺他们从事政治活动、参与国家管理的权利,因为如果他们的政治权利得不到保障,被剥夺后,他们可能利用参与政治活动的权利继续从事犯罪活动。
2、对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罪犯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可以防止其在特赦、假释后利用政治权利从事犯罪活动。
3、剥夺一些严重犯罪分子的政治权利,可以阻止他人代表他们行使某些政治权利,例如以犯罪分子的名义发表声明、发表文章等。公民的政治权利是宪法赋予的,未经人民法院司法判决,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剥夺公民的政治权利。政治权利不能继承或转让。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非人民法院决定减刑或者撤销附加刑,否则不得申请免除。也不能申请替换其他句子。罪犯被剥夺政治权利后,仍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和上诉、上诉的权利。如果你有发明创造,可以委托他人代为申请国家专利,也可以委托他人有偿转让,实现自己的财产利益。
2.罪犯在被处决前有哪些权利?
1.死刑执行前,犯罪分子要求会见其近亲属或者其近亲属申请会见犯罪分子的,人民法院可以准许。
二、人民法院交付罪犯执行的,应当在执行三日前通知同级检察院进行现场监督。执行死刑时,检察院应当派员到场监督。检察院收到同级人民法院死刑执行现场监督通知后,应当了解同级人民法院是否收到核准死刑的判决书或者指令。死刑由最高人民法院或者高级人民法院裁定执行。检察官现场监督死刑执行,应当依法对死刑执行地点、执行方式和执行死刑活动是否合法进行监督。
三、执行死刑前,指挥执行的法官应当辨认罪犯,讯问其遗言、信件,制作笔录,交给刽子手执行。执行前,发现可能存在错误的,应当中止执行,并报请最高人民法院裁定。
4、死刑的执行应当公告,不得向公众展示。处决罪犯的公告应当在适当的范围、适当的地点张贴,让人民群众了解情况。禁止公开游行或者其他侮辱被执行人人格的行为。
宪法赋予政治权利非常崇高的地位。剥夺政治权利是指依法在一定期限内剥夺犯罪分子参与国家管理和政治活动的权利的刑罚方法。希望以上内容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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