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赔偿2022标准江苏省最新(工伤赔偿2022标准江苏省多少钱)
《工伤保险条例》和《江苏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规定了工伤(因工死亡)的各项待遇及相关标准,具体如下:
1.工伤赔偿项目
《工伤保险条例》号第五章第三十条至第四十五条对“工伤保险待遇”进行了详细规定。工伤职工享受的补偿项目包括:医疗费、伙食补贴、异地医疗住宿及交通费、康复治疗费、劳动能力费等。鉴定费、停岗期间工资、生活照顾费、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贴、伤残津贴,按《江苏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因工致残的职工也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贴养老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贴。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因工死亡职工家属享有的补偿项目包括:丧葬补贴、扶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因工死亡抚恤金。
二、各类补偿的具体标准和依据
1.工人因工作受伤
(一)医疗费用
具体费用:因工负伤的诊疗费、住院费、药品费等
赔偿标准:按照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支付。
赔偿机构:工伤保险基金
(二)伙食补贴
具体费用:住院期间伙食费
补偿标准:50元/人/天
(三)异地就医食宿交通费用
具体费用:工伤职工到协调区外就医所需的交通费、食宿费
江苏省补偿标准:交通费:凭收据报销;餐费:50元/人/天;住院前住宿补贴:最高200元/人/天,凭收据
赔偿机构:工伤保险基金
(四)补偿机构:工伤保险基金康复费
具体费用: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
赔偿机构:工伤保险基金
(五)辅助器具使用费
特定费用:因日常生活或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后安装假肢、矫形器、义眼、假牙和轮椅等辅助器具的费用
补偿标准:按照国家标准
赔偿机构:工伤保险基金
(六)停职期间工资情况
具体费用:因工作原因受伤或患职业病,需要停工接受工伤医疗。
薪酬标准:按原工资福利按月支付;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情节严重的,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
赔偿机构:雇主
(七)生活护理费
具体费用:住院、停工期间的生活护理费用、伤残评定后的生活护理费用。
工伤职工在停薪期间或者工伤复发治疗期间的护理费用:在停薪期间或者工伤复发治疗期间,由用人单位负责凭医疗机构证明进行护理或按月缴纳护理费。护理费标准为协调地区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乘以带薪休假时间或工伤复发治疗期间住院天数的80%。对已领取生活护理费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工伤复发治疗期间的护理费与生活护理费的差额。
生活照顾费:因工负伤的职工,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评定伤残等级,确认需要生活照顾的,生活照顾费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按月支付。
赔偿单位:前者由用人单位负责,后者由工伤保险基金负责
(8)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具体收费及补偿标准如下:
赔偿单位:工伤保险基金
(九)伤残津贴
具体收费及补偿标准如下:
赔偿单位:一级至四级残疾由工伤保险基金负责,五级、六级残疾由用人单位负责。
(十)一次性医疗补助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基准标准为:五级20万元、六级16万元、七级12万元、八级8万元、九级5万元、三级3万元10.
赔偿单位:工伤保险基金
(十一)一次性残疾就业补贴
一次性残疾人就业补贴基准标准为:五级9.5万元、六级8.5万元、七级4.5万元、八级3.5万元、九级2.5万元、十级1.5万元。
此外,对享受一次性伤残就业补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满五年的职工,一次性伤残就业补贴按照以下标准执行:
(一)期限不足一年的,按全额的10%缴纳;
(二)期限不足二年的,缴纳全额的20%;
(三)期限不满三年的,缴纳全额的40%;
(四)期限不满四年的,缴纳全额的60%;
(五)期限不满五年的,按全额的80%缴纳。
2、因工死亡的员工
(一)丧葬补助费
补偿标准:协调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赔偿单位:工伤保险基金
(2)扶养亲属抚恤金
扶养亲属抚恤金是按照职工工资的一定比例,向因工死亡职工无法工作并为其提供主要生活来源的亲属发放的。
赔偿单位:工伤保险基金
(三)一次性因工死亡抚恤金
补偿标准:上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47412元/年20=948240元
赔偿单位:工伤保险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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