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异和离婚的区别有哪几种呢(离异和离婚的区别有哪几种方式)
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在思想上开始追求自由婚姻。如果婚姻出现不和,就会选择离婚,离婚率逐年上升。当夫妻想要解除婚姻关系时,他们实际上是想离婚。然而,很多人不知道解除婚姻和离婚的区别。那么,解除婚姻关系和离婚有什么区别呢?
解除婚姻包括离婚。其中,男女离婚、解除婚姻的方式包括:
1.办理离婚登记
《婚姻法》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自愿,且有子女、财产问题时妥善处理后,将开具离婚证明。”《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第一款:“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应当由男女双方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协商一致的解决的,应当当场登记,发给离婚证。”
2.诉讼离婚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有关部门可以进行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有关系的,确实感情破裂,调解无效的,准予离婚。
3、申请宣告婚姻无效
《婚姻法》第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适宜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四)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的。“第十二条:“无效或者宣告无效的婚姻自始无效。双方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取得的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作出判决。重婚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犯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和子女的规定。”
4.申请撤销婚姻
《婚姻法》第十一条:“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一方可以请求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人民法院宣告婚姻无效。受胁迫一方请求撤销婚姻,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人身自由被非法限制的当事人请求宣告婚姻无效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由于离婚案件的复杂性,一般以友好协商的方式达成协议。毕竟协议离婚时间短、成本低、压力小。但当涉及财产数额较大,或者双方争夺子女抚养权时,协议离婚就比较困难,一方可能向法院提起诉讼,从而将协议离婚转变为诉讼离婚。
在诉讼过程中,双方也可以通过自行协商或通过亲友的劝说,就争议事项达成协议,然后撤回诉讼,到民政部门办理协议离婚。在离婚诉讼过程中,还可能涉及普通程序与简易程序的转换。2003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号(以下简称《若干规定》号)第三条规定:“当事人对适用简易程序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认为异议成立的,应当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认为不宜适用简易程序的,应当转入普通程序审理。”
第十三条进一步规定:“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对适用简易程序提出异议后,人民法院应当进行审查,并根据下列情况分别处理:
1、异议成立的,应当将案件转入普通程序审理,并将合议庭组成人员及相关事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
2、异议不成立的,口头通知双方,并将上述内容记入笔录。转入普通程序的民事案件,审理期限自人民法院立案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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