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制内离婚无孩怎么办
随着社会的发展,逐年提高,体制内人员也不例外。对于体制内无孩的职工来说,该如何处理好婚姻关系的善后事宜,是一个亟需解决的问题。
一、体制内离婚无孩怎么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规定,体制内人员,如果双方没有子女,则夫妻共同财产按照平均分配的原则进行分割。具体的分割方式可以协商确定,协商不成则由法院判决。
需要注意的是,体制内的工资收入通常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分割财产时,需要将工资收入纳入考量。体制内职工的住房补贴、公积金等福利待遇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分割财产时也需要一并分割。
二、体制内离婚后职工如何重新申请公房
体制内职工离婚后,如果原先居住的公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则需要在离婚后重新申请公房。具体申请流程如下:
1. 提交申请书:职工向单位人事部门提交申请公房的书面申请,并附上等相关证明材料。
2. 资格审核:单位人事部门对职工的申请资格进行审核,确认职工符合公房申请条件。
3. 排队轮候:如果职工符合申请条件,则由单位将职工的申请材料报送主管部门,排队轮候分配公房。
4. 分配公房:主管部门根据公房分配政策进行公房分配,符合条件的职工将获得相应的公房。
三、体制内离婚后子女抚养权如何确定
对于体制内离婚有子女的职工,子女的抚养权由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则由法院判决。在确定抚养权时,法院主要考虑以下因素:
1. 子女的年龄和健康状况
2. 父母的抚养能力
3. 父母与子女的感情基础
4. 家庭环境
如果一方抚养子女,另一方需要支付子女抚养费。子女抚养费的数额由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则由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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