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条怎么写怎么算利息(借条如何写利息)_重复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
人与人之间的借贷等资金转移日益增加
而近几年
民间借贷法律规定发生一些变化
这种情况,欠条该怎么写呢?
如何就利益达成一致并使其受到法律保护?
借钱需要保留哪些证据?
严老师和王女士是经朋友介绍认识的。
自2013年4月14日起,严老师以资金周转困难为由,多次向王女士借款。
钱贷出去后,严老师只支付了11个月的利息,共计8.25万元。截至2014年6月10日,经严老师确认后发出《借据》,并载明了上述内容。
在王女士的再三催促下,严老师于2017年8月1日开具了《借据》,再次确认仍欠本金30万元,利息按原借条标准计算,并承诺3月前归还全部本金。2021.和兴趣。侯艳老师未按约定偿还本息。王女士多次催促赔偿无果后,王女士遂将案件告上法庭。
诉讼过程中,严老师承认了王女士的全部主张。
晋安法院经审理认为:
当事人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处分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本案中,严先生承认王女士的所有主张均不违反法律规定,且王女士声称本案涉及民间借贷债务,严先生出具的欠条和银行流水单证明了这一点。法院依法判令严老师偿还王女士的贷款本金30万元及相应利息。
1、签订贷款凭证时需要注意哪些问题:贷款人与贷款人应签订书面协议,载明贷款标的、贷款金额、贷款用途、资金方式还款方式、使用期限、还款期限、利息等。若贷款有担保人,请注明担保方式。
2、需保留双方资金往来证据:借款时除保留书面借款协议外,还需重点保留双方的转账凭证、汇款单据、银行流水明细等。若以现金支付,应要求对方开具收据,并保留在柜台或atm机取款的凭证。
3、贷款人主张权利的期限:贷款期限届满后三年内,贷款人应当向借款人主张权利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贷款人三年内没有向借款人主张权利,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你可能会因为懒于行使权利而失去胜诉的权利。
4、借款利率受法律保护:2020年8月20日前双方约定的利率不超过年利率24%的,贷款人可以请求法院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且支付的利息不超过年利率。36%不需要退货;2020年8月20日起的利率不得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的四倍。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四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对利息支付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不能依照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确定的。贷款期限不足一年的,在归还贷款时支付;贷款期限超过一年的,每年年底偿还。剩余期限不足一年的,在归还贷款时支付。
第六百七十五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偿还贷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敦促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归还贷款。
第六百七十六条借款人未在约定期限内偿还贷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第六百七十九条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贷款时成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十五条贷款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四倍的除外合同成立时。
前款所称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自2019年8月20日起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每月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第二十八条借款人和贷款人对逾期利率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不得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
逾期利率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人民法院可以区别处理:
(一)未约定贷款期间利率和逾期利率,贷款人主张借款人按照参照当前一年期贷款市场计算的利息承担逾期还款违约责任报价利率标准自逾期还款之日起计算,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二)已约定贷款期限利率但未约定逾期利率,贷款人主张借款人按贷款期间利率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的自逾期还款之日起,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三十一条本规定施行后,人民法院新受理的第一审民间借贷纠纷案件,适用本规定。
2020年8月20日以后新受理的一审民间借贷案件,如果借款合同成立于2020年8月20日之前,当事人请求适用当时的司法解释计算自合同成立起至8月19日止的利息、2020年,人民法院应予支持;2020年8月20日至贷款偿还日止的利息部分,适用起诉时本规定利率保护标准。
本条例施行后,最高人民法院此前发布的有关司法解释与本条例不一致的,适用本条例。
来源|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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