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权责任法属于哪一类法律(侵权责任法属于哪一类法律法规)
来源:中国审判
特别提醒:本账号内凡标注“出处”或“转载自”的作品均转载自媒体,版权归原作者及原出处所有。分享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仅供读者参考,不代表本账号观点。
文字|本报记者黄晓云
从交通事故到医疗纠纷,从高空投掷物到个人信息泄露,从网络诽谤到环境污染……生活中各种各样的行为都可能侵犯你我的权利。对此,侵权责任第《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条(以下简称《民法典》)不仅补充完善了相关条款,还增加了新的制度规则,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中国法学会《民法典》起草领导小组成员、《民法典》侵权责任编辑部总召集人、《中国法学》杂志主编张新宝在接受采访时表示,《民法典》侵权责任编辑器在价值层面体现了鲜明的中国特色。首先,积极平衡权利救济与行为自由的关系,改变以往过于注重权利保护与救济、相对轻视行为自由的立法思维;其次,追求实质公平正义,照顾特殊受害者的利益;最后,加强私权保护并兼顾公共利益,使两者有机结合。
新法律应运而生
侵权责任是民事主体因侵害他人权益而应当承担的法律后果。《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以下简称《侵权责任法》)于2009年12月26日通过,共12章92条。《侵权责任法》不仅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民事责任”章节的规定进行了优化、修改和扩充,还针对多类特殊侵权行为提供了专门章节。这大大提高了司法实践中侵权责任案件的依法审理程度。
作为最新的民事单行法,当《侵权责任法》获得表决通过时,专家表示,这意味着我国向《民法典》的形成又迈出了一步。而10年后的今天,《民法典》终于成为现实。与《侵权责任法》相比,《民法典》侵权责任法进行了多次修改,涉及30余条,新增条文10余条。在加强保护民事主体合法权益的同时,还要兼顾维护社会公共利益,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社会生活提供行为规范,突出民生关切《民法典》字里行间的立法。
在制度层面,《民法典》侵权责任部门实现了四大创新。一是积极践行生态文明理念和《民法典》绿色原则。《民法典》侵权责任法第七章将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规定为两种不同的侵权行为,并增加了生态环境损害惩罚性赔偿制度、生态环境恢复责任制度、环境公益诉讼制度。二是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供明确的行为规范,重新平衡原告与被告之间、加害者与受害人之间、甚至部分个人与社会公共利益之间的关系。三是吸收司法解释和法律研究的重要成果,完善相关具体制度。在民事侵权责任领域,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精神损害赔偿司法解释》、《医疗损害赔偿司法解释》、《交通事故司法解释》等多项司法解释。赔偿责任、网络侵权司法解释等。《民法典》这些司法解释的最新成果都被吸收到了侵权责任的制定过程中。四是适应信息时代要求,有针对性地应对当前社会热点问题。例如,关于网络侵权责任,只有《侵权责任法》第37条有规定。此次《民法典》侵权责任版吸收了司法解释的多项规定,并以三条明确了网络侵权的责任。
有效应对社会热点
2000年5月11日,郝先生在家楼下被从天上飞来的烟灰缸击中。他住院5个月,差点成为“植物人”。由于无法确定楼上哪户人家扔了烟灰缸,郝的妻子将可能扔烟灰缸的22户人家全部告上法庭。最终,法院判决每户赔偿8101.5元。
《侵权责任法》实施10年来,全国各地类似高空物体造成他人损害的事件时有发生。几乎每隔一段时间,高空物体造成损害的赔偿问题就会被提出,各方都高度关注。《侵权责任法》第87条就是对这一社会需求的回应。但由于该条文只强调对“可能造成损害的建筑用户”进行赔偿,因此带来了一些负面的社会影响。毕竟,坠落物体只是一个人的错。如果强行让整栋楼的住户承担责任,势必会引起很大争议。因此,《民法典》侵权责任科的一项重要工作就是修改该规定,使此类行为的损害责任分配和承担更加公平合理,从而为高空抛物物的管理提供必要的立法资源。
《民法典》侵权责任部分主要做了以下修改:一是从行为规范的角度,禁止从建筑物上投掷物品,从而为人们提供了行为指南;二是强调从建筑物上投掷物品或从建筑物上坠落。三是规定可能造成损害的建筑使用者在赔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四是引入物业服务企业的安全保障义务以及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五是强调有关部门依法及时开展调查的责任。
例如,前述“烟灰缸案”发生在《民法典》侵权责任法生效后,郝妻子有更多途径保护家人的合法权益。首先,她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要求公安机关“依法及时侦查,查明责任人”。其次,如果小区物业管理公司“未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郝某妻子可以要求物业管理公司“承担未依法履行安全防护义务的侵权责任”。第三,如果公安机关调查不成或者社区财产已经履行了安全保护义务,郝的妻子可以请求法院“对可能造成损害的建筑物使用者进行赔偿”。如果“可能造成损害的建筑使用者”后来通过各种努力发现了实际侵权人,他们也“有权向侵权人追偿”,拿回自己已经支付的赔偿金。可见,《民法典》侵权责任法最大程度地考虑了私权的保护和公平正义价值的实现。
《民法典》侵权责任小编不仅回应了高空投掷物,还回应了网络侵权、“善意”等热点问题。例如,《民法典》第1194条至1197条将《侵权责任法》第36条的网络侵权责任规定细化为四条,增加法律制度供给。此外,《民法典》还引入了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订货人侵权责任、缺陷产品召回制度,完善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规定。
张新宝表示,目前《民法典》侵权责任法中只有三条规定了惩罚性赔偿:产品责任中的惩罚性赔偿制度、生态环境损害的惩罚性赔偿、严重侵犯知识产权的惩罚性赔偿责任权利。他建议可以考虑扩大惩罚性赔偿的适用范围,例如在个人信息侵权领域适用惩罚性赔偿。
更多更广泛的行为自由
在民法中,行为自由和责任限制是一对相反的范畴。当责任约束增加时,行为自由受到限制;当责任的约束放松时,行为自由的范围就扩大了。当然,行为自由离不开责任的约束。不受责任约束的行为自由就是放任自由,这会造成社会秩序的混乱。
中国人民大学教授杨立新表示,《民法典》此次增加了两条具体豁免理由,赋予民事主体更多、更广泛的行为自由。
一是愿意承担风险,也称为自愿承担风险。这是普通法的豁免。是指被害人自愿参加有一定风险的文化、体育活动。因其他参与者的行为给受害人造成损害的,受害人不得请求其他参与者承担侵权责任。但是,除非其他参与者是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损害的,否则没有理由免除侵权责任。
自愿风险的要素如下:一是组织者组织的活动是具有一定风险的文体活动,如蹦极;二是被害人明知此类文体活动有一定风险,但自愿参加;第三,受害人因参加该活动而受到其他参加者的行为损害,且该文体活动参加者的行为与受害人的损害存在因果关系;第四,文体活动的参加者对损害的发生不承担责任。故意或重大过失。如果满足这些构成要件,则认定当事人愿意承担风险,其他参与者可以免除侵权责任。可见,即使其他参与者普遍存在疏忽而造成损害的发生,也不会承担赔偿责任。
二是自助行为。这是豁免的传统原因。为保护自身权利,在情况紧急且无法及时获得国家机关协助时,权利人可以对财产采取扣押、扣押或者其他相应措施,必要时可以对财产采取扣押、扣押或者其他相应措施。或他人的自由。法律或社会道德认可的行为。自助行为的本质是自我救济。《民法典》在规定自助行为的规定中,没有明确规定限制他人的人身自由。事实上,第《民法典》号第1177条“受害人在保护其合法权益必要的范围内,可以采取扣押侵权人财产等合理措施”,“等”一词。含有这个意思。比如,客人去餐馆没带钱,主人就不让他离开,等别人带钱结账。这种限制客人行动自由的行为属于自助行为,不构成侵犯人身自由权的侵权责任。
自救行为的构成要件是:第一,行为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二是情况紧急,无法及时获得国家机构保护;三是侵权人被扣押财产或者适当限制人身自由;第四,扣押侵权人的财产或者适当限制人身自由的;扣押财产或者限制人身自由必须在必要的范围内,不得超过必要的范围。
杨立新表示,这两项新增加的免责事由,加上总则《民法典》规定的不可抗力、正当防卫、紧急回避,以及侵权责任法规定的过失过失、受害人故意、第三方原因等责任,《民法典》普遍适用的免除(减轻责任)事由有8种,形成了我国民法较为完整的免除事由理由体系,可以拓宽民事主体的行为自由范围,享有更多法律范围内的权利。行动自由。因此,他们可以自由地行使自己的权利,积极创造,努力实践,为社会做出贡献,实现自身的尊严和价值,推动社会的进步和发展。同时,也可以避免同一案件的不同判决,统一法律适用标准。
所有这些修改都反映了民意和社会状况。可以认为,《民法典》侵权责任法是综合法治背景下《侵权责任法》的升级版。更符合公平正义的理念,强化权利和合法权益的救济,强调过错在责任形成和承担中的作用。以及免除和减轻责任的含义,以达到保障人们合法行为自由的目的。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浙江合飞律师事务所结合法律法规原创并发布,除法院案例栏目内容为公开转载,如无特殊声明均为原创,如需转载请附上来源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