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种酒驾不予处罚是真的吗(六种酒驾不予处罚最新规定)_重复
自从酒后驾车成为刑事犯罪以来,大家都关注酒后驾车的问题,但是酒后驾车的法律问题你了解多少呢?这里简单介绍一下酒后驾车的法律问题!
1、醉酒的标准是什么?
根据《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吸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的规定,如果血液中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80毫克/100毫升,就是醉酒驾驶(量刑标准)。如果大于或等于20毫克/100毫升且小于80毫克/100毫升,则为醉酒驾驶(罚款并扣分处罚)。
2、被检查时是否故意暂时再次饮酒或逃逸后再次饮酒?
根据《关于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的规定,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时,为逃避法律追诉,在进行呼气酒精含量检测或采集血样前饮酒,最终检测结果将作为鉴定的依据。其理论依据是,如果行为人故意污染证据,使自己处于更不利的境地,检方的举证要求就应该相应降低,这样不良后果就由行为人自己承担。
3、危险驾驶罪属于故意犯罪,醉酒过夜驾驶也可以处罚。
危险驾驶罪属于故意犯罪,既包括主动追求犯罪发生的直接故意,也包括纵容犯罪发生的间接故意。它不需要犯罪者准确识别他血液中的具体酒精含量。只要行为人普遍意识到自己的醉酒程度,即意识到自己可能仍然处于醉酒状态,并且仍然驾驶机动车,那么主观上就属于自由放任的故意性。据此,“过夜醉酒驾驶”应构成危险驾驶罪。
四、醉酒驾驶情节明显轻微,不能以犯罪论处的情形主要有以下六种情形:
1、移动车位类型。
此类被告驾驶车辆并非为了在道路上行驶,而是为了移动停车位。被告被他人开车送回小区停车场。因对方没有妥善停放车位,被告移动车位并刮伤他人车辆或撞击消防栓。有的甚至应停车场保安人员的要求移动车位。且未发生任何不良后果。
2、属于救治型。
此类被告人酒后驾车送生病的家人去医院抢救或者陪同家人去医院抢救。没有发生交通事故。
3、属睡眠休息型。
此类被告人在行驶一定距离后主动放弃醉酒驾驶,并靠边停车睡觉。
4、属于偶尔酒后驾驶类型。
此类被告人酒后将车停在酒店门前,数小时或连夜返回酒店取车行驶,但其血液酒精含量仍达到醉酒驾驶标准。
5、属于尚未被淘汰的类型。
这类被告在准备开车之前就在路上被抓了。
6.被醉酒司机追尾。
这类被告人的血液酒精含量较低。虽然发生了交通事故,但对方也是醉酒驾驶,对事故承担全部责任。
来源:东友律师事务所文丨周文律师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浙江合飞律师事务所结合法律法规原创并发布,除法院案例栏目内容为公开转载,如无特殊声明均为原创,如需转载请附上来源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