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职人员判刑后还有退休金吗知乎(公务员刑满后退休待遇)
1、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退休人员被判刑后有关养老保险待遇问题的复函》(劳动社会保障办函[2001]44号)规定:
退休人员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以上或者劳动教养的,在服刑或者劳教期间暂停领取基本养老金。刑满释放、劳教结束后,可以按照刑满释放前、劳教前的标准继续领取基本养老金。并参与未来基本养老金调整。退休人员在服刑、劳教期间死亡的,其个人账户中个人缴费本息可以继承,但遗属不享受相应待遇。退休人员被判处管制、有期徒刑、缓刑、监外执行的,可以继续领取基本养老金,但不参加基本养老金调整。退休人员因涉嫌犯罪被通缉或者被拘留但尚未定罪的,停发其基本养老金。如果法院判定他无罪,他在通缉或羁押期间的基本养老金将被取代。
2、《关于公务员被采取强制措施和受行政刑事处罚工资待遇处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010]104号)规定:
(五)退休后,公务员被判处管制、拘役、拘役并被判处缓刑或者有期徒刑、缓刑期间的,暂停领取退休金,发给生活费按原基本退休金的60%计算。刑满释放或者缓刑考验期满不再执行原判的,减少基本退休费40%,补助标准由书记官核定。今后国家调整退休待遇时,都会按照文员的标准。
(六)公务员退休后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自人民法院判决生效之日起取消其原退休待遇。执行完毕后的生活补助,由原发放退休金的单位自行办理。
(七)公务员退休后受刑事处罚,经再审被宣告无罪或者免除刑事处罚,且未追究政治纪律责任的,自再审宣告无罪或者免除刑事处罚后当月恢复退休待遇免受刑事处罚。自原判、执行完毕至再审宣告无罪或者免除刑事处罚期间,缓缴的退休金由单位返还。
(八)公务员退休后受刑事处罚,经再审被宣告无罪或者免除刑事处罚,但负有政治纪律责任的,按照应予处罚确定退休工资待遇;并自审查结束次月起实施。原判刑期间和刑罚执行完毕至复核终结期间,超减的退休金由单位返还。”
公务员法适用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参照本通知执行。
3、《关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人被采取强制措施和受行政刑事处罚工资待遇处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012]69号)规定:
(五)事业单位、机关工作人员被判处管制、刑事拘留或者退休后被刑事拘留,缓刑考验期间的,暂停享受退休待遇,生活费按照原基本退休金的60%。刑满释放或者缓刑考验期满不再执行原判的,基本退休金减少12%,并按较低职级(技术职级)确定补助标准。今后,国家调整退休待遇时,将按比原职级(技术等级)低一级职级(技术等级)的标准领取退休金。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机关工作人员退休后被判处有期徒刑,缓刑期间的,暂停领取退休金,生活费按照原基本退休金的60%计算。缓刑期满不再执行原判的,基本退休费减少40%,并按最低职级(技术等级)确定补助标准。今后国家调整退休待遇时,将按照最低职务级别(技术级别)标准。
(六)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机关工作人员退休后被判处有期徒刑(不含缓刑)以上的,其原退休待遇自人民法院判决生效之日起取消影响。执行完毕后的生活补助,由原发放退休金的单位自行办理。
(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中介工作人员退休后受刑事处罚,经再审被宣告无罪或者免除刑事处罚,且不负有违纪行为责任的,自再审宣告无罪或者免除刑事处罚的次月。费用和福利。自原判、执行完毕至再审宣告无罪或者免除刑事处罚期间,缓缴的退休金由单位返还。
(八)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退休后受刑事处罚,经再审被宣告无罪或者免除刑事处罚,但有违纪行为的,按照应予处罚确定退休金,并根据审查结论作出决定,并自次月起实施。原判刑期间和刑罚执行完毕至复核终结期间,超减的退休金由单位返还。
(九)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机关工作人员退休后被采取强制措施并受到行政或者刑事处罚的,参加养老保险并按照养老保险有关规定计算缴纳基本养老金的,其待遇办法按照国家养老保险有关规定执行。法规得到实施。”
4、关于印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办理规定》的通知(人社部[2014]23号)第三十一条:领取福利人员在领取养老金期间服刑的,县社公安机关应当停止向其支付养老金待遇。保险福利。刑期满后,个人应当提出领取待遇申请,社保经办机构在刑期满后的当月继续为其发放养老保险待遇。暂停期间的福利不再补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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