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男方不支付抚养费怎么起诉(对方不支付抚养费怎么起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当承担部分或者全部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费用数额和期限长短由双方商定;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裁决。关于子女生活费、教育费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一方提出超出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如果对方不支付赡养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2.如何起诉索取子女抚养费
1.以孩子的名义写一份投诉,要求孩子的父亲(或母亲)支付子女抚养费。
2、向孩子父亲居住地法院提交,并缴纳立案费20元左右。
3.然后等待法庭审理
4.在听证会前准备证据、离婚协议或判决书。
5.如果您打算聘请律师,最好在一开始就咨询律师。
子女抚养费的依据:
子女抚养费标准一般为月工资收入的20-30%。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七条规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承受能力以及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对于有固定收入的人来说,托儿费一般可以按月总收入的20%至30%支付。如果您负责两个或两个以上子女的抚养费,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超过月总收入的50%。
如果没有固定收入,则可以根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子女抚养费数额。
特殊情况下,上述比例可适当增加或减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八条规定:托儿费应当定期缴纳,有条件的可以一次性缴纳。
第九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以用其财产抵扣子女抚养费。
根据上述规定,子女抚养费的支付方式一般为按月支付,即按月存入子女抚养费专用账户或探望子女时支付。实践中,很多当事人都要求对方一次性支付赡养费,因为这样可以省去要钱的麻烦,二来可以用来支付对方的房款。但是否采取一次性支付方式,法院取决于对方的实际支付能力和对方的态度。如果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不同意一次性付款,法院将不会下令一次性付款。
子女抚养费不仅仅指生活费。《婚姻法》说明(一)第二十一条明确规定,“赡养”包括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三项。因此,离婚时,除了生活费用外,还要充分考虑教育费用和医疗费用,在赡养费标准范围内争取较高的比例(20~30%的比例)。
如果男方不提供,那么女方的子女抚养费起诉书通常由律师撰写。但女方的要求必须参考相关法律,律师在写文件时就会给出。一些合理的建议可以最大限度地提高赡养费数额,前提是女方能提供一些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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