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18岁夫妻离婚怎么办
孩子18岁夫妻离婚怎么办
当孩子年满18周岁,夫妻若决定,其子女的归属以及相关事项的处理原则上依照《民法典》的相关。
1. 抚养权归属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父母的抚养权可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根据子女的意愿、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尽责情况以及对子女的抚养条件等因素综合判定。
2. 抚养费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3. 探望权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4. 财产分割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离婚时应平均分割。夫妻对共同财产有约定,对各自财产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未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的规定。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规定仅为一般原则性规定。在实际处理过程中,还需结合具体情况,综合考虑相关因素,作出个案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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