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纳税人认定标准年销售额怎么算(一般纳税人认定标准年销售额怎么填)
5月是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销售免征额提高后的首个申报月份。我公司是一家新公司,属小规模纳税人。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吗?
你问对人了,我们来看看小规模纳税人的事情吧!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统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通知》(财税[2018]33号)自2018年5月1日起,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的标准为年应纳税额500万元及以下。纳税人偶尔出售无形资产、转让房地产的行为,不计入年度应税活动应税销售额。
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税率为3%或5%。
为支持个体工商户疫情防控和加快复工复产,现将有关增值税政策公告如下:
2020年3月1日至5月31日,对湖北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按3%征收率征收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预缴增值税适用3%预缴税率的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除湖北省外,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的应税销售税,减按1%的税率征收增值税;预缴增值税适用3%的预缴税率。税项减按1%预缴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应对疫情部分税费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7号)的规定,本条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1年12月31日。2021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湖北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的应税营业税,减按1%的税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的税前税率对按1%减征税率预缴增值税的商品,按1%减征税率预缴增值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5号)
2021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应税销售额,每月销售额总额不超过15万元(若以一个季度为纳税期限,则每季度销售额不超过45万元(下同),免征增值税。
小规模纳税人从事增值税应税销售,月销售额总额超过15万元,但当期销售房地产销售额不超过15万元的,其销售的货物、劳务、服务和无形资产资产销售免征增值税。对适用增值税差额征收政策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以差额后的销售额确定是否享受15万元以下增值税免征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九条所称其他个人以一次性收取租金的方式出租房地产,取得的租金收入可以在租金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配。分摊后每月租金收入不超过15万元的,该租金收入可享受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
1.依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和宏观调控的需要,可以在50%以内减征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税额的%。
2.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有关政府性基金免征范围的通知》(财税[2016]12号)
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水利建设基金的免征范围为当期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9万元征税)。),扩大到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10万元(且按季度计算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0万元)的付款人。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期间有关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90号)
小规模纳税人(除其他个人外,下同)出售自有的二手固定资产,减按2%的税率征收增值税。纳税人出售旧固定资产,适用简易方法按3%税率征收增值税、减按2%税率征收增值税的,可免征减税,按简易方法按3%征收率缴纳增值税。
案件
我公司属非湖北地区小规模纳税人。我们在九月份出售了二手固定资产。原政策是减按3%、2%的税率缴纳增值税。现在可以按1%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吗?
能。
依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增值税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13号)和《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长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2020年第24号)
规定,自3月1日至12月31日,除湖北省外,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应税销售额减按1%征收收入的3%。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9号)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征收率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57号)规定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其他个人除外)出售自有的二手固定资产、二手货物,减按3%的税率征收增值税,并按照简易办法减按2%的税率征收增值税。由于小规模纳税人出售自有的旧固定资产和二手货物适用“3%的税率”,湖北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出售自有的旧固定资产和二手货物的应税销售收入货物为,可免征增值税;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有的旧固定资产和二手货物取得的应税销售收入,可减按1%的税率缴纳增值税。
小规模纳税人可以获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但由于小规模纳税人采用简易计税方法,不能抵扣进项税额,因此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与取得普通发票具有同等效力。
七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如何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自2020年2月1日起,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其他个人除外)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自愿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自行开具。对于选择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小规模纳税人,税务机关不再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纳税人注册为一般纳税人的程序如下:
(一)纳税人应向主管税务机关填写《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表》,如实填写固定生产经营场所等信息,并提供税务登记证明
(二)纳税人填写的内容与税务登记信息一致的,主管税务机关当场予以登记。
(三)纳税人填报内容与税务登记信息不一致或者不符合要求的,税务机关应当当场告知纳税人需要补充更正的内容。
税务登记证件是指纳税人收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他主管部门出具的载有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相关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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