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老房子占地纠纷,农村房屋占地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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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皮县一家四口被邻居杀害:种树占地纠纷引反目, 你怎么看?
- 学校征用农村土地纠纷未处理好,可以强行建设吗?
南皮县一家四口被邻居杀害:种树占地纠纷引反目, 你怎么看?
我说一下我的情况,我和我的地邻,以前的地邻是我们一个村的,后来我们村的和现在的地邻互换了一下,以前我们一个村的时候在地的东头有一个车道,换了后现在的地邻把道平了,种上地了,在平道时我老爸说你平了我就在你的地里走,他说一年走不了几趟没事,那时候关系挺好。后来呢,那家伙说你种的出去进来挺费劲换一下吧,我老爸一听也挺高兴,当我老爸去他那地看时比我的地少了差点一半,最后老爸没同意。就在上个月收麦子时,那家伙早就把麦子收了,并且种上浇了,我的麦子还没收啊,咱不能从人家地里压啊,那样不犯法吗,没办法收割机过不去,只能人割,割完后,这麦子没法拉啊车过不去,我和老爸背过去的,咱不能在他地里走,人家浇了,只能过一条沟背。现在目前的情况是老爸找他和以前的户主商量和以前一样留车道,如果商量不成找大队,协商不行找驻村书记,再解决不了他那是在逼人太甚了!我和老爸说过咱安道理来,按法律来,如果这些都行不通,那是在欺负人了。我说的句句属实!路过的朋友给出个主意!看看怎么解决!当然冲动的想法我也和老爸说过,大不了咱那块地不种了,他也别想种,当然我不想把事情闹大,但是我也不怕把事情闹大!大不了鱼死网破。
学校征用农村土地纠纷未处理好,可以强行建设吗?
学校征用农村土地,但有纠纷未处理好,是不可以强行建设的。
新时代新风尚,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的思想觉悟也大幅度提升。学校建设利国利民,大部分人民群众是非常赞同,非常支持的。
只是涉及到少部分农户的土地利益,出现纠纷是难免的。有纠纷,就必须正确对待,和平解决双方的纠纷问题。双方可以请村委会或镇级领导干部出面和平调解,在双方达成一致的共识,纠纷解除才可以进行学校建设。
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如果双方纠纷没有解决,而学校强行建设。人民群众可以拔打12345市民热线进行诉求,为自己的利益维权。如果错方在学校,国家采取强制措施对学校进行查处,并拆除也是有可能的。望校方谨慎处事,和平解决纠纷后再进行学校建设。
有土地纠纷问题未处理好,是不可强行开工建设的,但是通常有两种方式解决,目的,是为了尽快把纠纷问题妥善处理,确保学校顺利开工建设。
一:协商解决方式
在当地政府牵头下,组织司法、综治、国土资源、村委会,将涉及土地纠纷争议的双方,组织在一起召开协商解决纠纷问题会议。在协商会议上,召集人本着“和为贵”的宗旨,建议纠纷双方尽快把土地纠纷问题处理好,保证学校这种公益性项目顺利进行开工建设,由纠纷双方提出具体调解方案,如何处理土地权属问题?
如纠纷双方成功达成协议,由召集人现场制作调解协议书,纠纷双方负责人以及群众代表签字盖章确认,参与调解相关部门签字盖章见证。如双方的意见分歧太大,无法达成一致共识,由召集人宣布调解会失败,建议纠纷双方走司法程序解决,(为了尽快建设学校,召集人可能向纠纷双方宣布:在双方处理土地纠纷期间,项目将开工建设,国土资源、土地征收、司法部门将涉及纠纷的土地绘图保存,按照丈量的面积数据,将土地补偿款、青苗补偿款、地上附着物补偿款,一一统计,将钱款汇入指定的帐号保管,在纠纷问题处理好后,将上述划归胜诉一方。期间,任何一方不使用该笔钱款,不得以任何方式,阻扰项目的正常施工)
二:走司法程序解决(打官司)
涉事双方任何一方,均可以提出土地确权争议纠纷的诉求,如是涉事的双方属于村民小组之间,或是村民小组与个人之间,应该向当地镇级人民政府申请土地确权处理程序,如果双方是两个村委会组织,则向当地县级人民政府申请处理。
经受理单位调查后,作出处理决定书,任何一方不服处理结果,均可以在收到处理决定书之日起60天内,向县级人民政府或市级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程序。
经过复议程序,复议单位作出维持与撤销的决定书,对复议结果不服,任何一方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一审人民法院经过开庭审理后,作出一审判决,任何一方对一审判决结果不服,均可以向二审法院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开庭审理,作出终审判决,司法程序到此结束。
胜诉一方按照人民法院的判决结果,得到土地征收的补偿款项。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农村老房子占地纠纷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农村老房子占地纠纷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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