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婚姻没有了感情会怎么样(当婚姻没有了感情怎么办)
中国古代男女结婚仪式有六礼:受礼、问名、受礼、受请、问期、亲迎。其中,现在流行的“聘礼”就是聘礼,也就是聘礼。彩礼作为我国很多地区的传统婚礼习俗,一直以来都备受争议。男女因聘礼问题反目成仇,甚至打架杀人的故事屡见不鲜。我这里就不评论彩礼的质量了。法律从来不带情绪,始终保持中立、客观的态度来评判各方的行为。因此,本文也对这个问题进行同样的评价。
彩礼其实涉及很多法律问题。既然大家看到最多的新闻无非就是一男一女在没有关系后关于彩礼该不该退还的争执,那么我们就来说说彩礼的退还吧。
1、彩礼的性质:彩礼一般是指男方在婚前给予女方的财产。本质上,它是有条件的礼物,即以结婚为目的的礼物。
2、聘礼种类:以金钱为主要成分,贵重物品也常见,如汽车、金银制品等。
3、彩礼返还情况: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第《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号法律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海关规定支付的聘礼的,人民法院认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双方当事人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办理结婚登记但未同居的;婚前付款,给付款人生活造成困难的。适用前款第项、第项的规定,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从上述法律规定我们可以知道,彩礼返还有几个条件:
1、未办理婚姻登记手续。这里所说的婚姻登记程序是指到民政局登记领证的程序。因此,很多农村年轻人在达到法定结婚年龄之前就结婚了,或者以敬酒的方式完成了传统的结婚仪式,但没有登记领证,这不算数。真正法律意义上的夫妻,就是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这种情况下,男方可以要求女方退还彩礼。说到这里,女同胞们大概都会义愤填膺:凭什么,我的青春都给了渣男,如果渣男还能要回彩礼,还有正义可言吗?
感情的事情很难谈,法律就是这么规定的。如果不服气,就得去全国人大讲理。不过,考虑到本案中双方普遍已经同居,为了保障女方权益,如果男方要求返还彩礼,法院最多只会支持少量金额。如果分手是渣男造成的,那么就要要求渣男给渣男付彩礼。我几乎不会回来了。女同胞们请耐心等待。
2、具有合法夫妻关系但未同居。这种情况下,登记领取证明时,双方并不住在一起。实践中对这里的“共同生活”有不同的理解。一般的理解是履行夫妻义务,过上长期稳定的生活。现实生活中,有些年轻夫妇在洞房之夜发生矛盾,女方当晚就收拾行李回娘家。在接下来的日子里,这个男人变得隐形并最终离婚。这是一个典型的不同居的例子。
在这种情况下,男方要求返还彩礼必须以离婚为前提。有些男人不想离婚,但也想拿回彩礼包个小三,或者过上幸福的生活。这只会加剧他们的错误。不但拿不回彩礼,还可能会偷钱丢米。离婚时,女方可以要求男方给予赔偿或者更大份额的共同财产。
3、给彩礼后男方的生活变得困难。现实中,很多地方的聘礼可达数十万。男方必须花费全家的努力才凑够钱给女方送礼。经济一夜之间就回到了解放前,真是惨不忍睹。当然,以男方送彩礼后生活困难为由要求退还彩礼,也必须以离婚为由。法律不过是人际关系。关系好的时候,婆婆不愿意让女儿女婿受苦。女人还没有狠心到不给男人零花钱的程度。离婚后,男方的钱都给了女方,她的生活自然也不稳定。法律希望兼顾两者。公平,保护弱者,伸出援手。
这时候,有的女同胞就会跳出来,说渣男都是电影明星。如果所谓的生活困难都是因为演戏呢?
这是多么唤醒梦者的一句话啊。
法律规定的生活困难,是指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取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如果离婚后一方没有住处,则视为有困难。
因此,如果这个人以前吃很多鱼和肉,但现在把豆腐浸在盐水里;以前开宝马、奔驰出行,现在骑共享单车;以前经常去娱乐场所,很高级,现在宅在家里看短视频,感觉空虚、孤独,这并不算“生活困难”。是能够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的体现。毕竟,贫困人口还是很多的。如果男方指出这种情况是生活的困难,女同胞们可以直接扔一个碗给他,让他在冬夜的立交桥下体验一下什么是生活的困难。
但法律也规定,离婚后一方无住处的,视为生活困难。这是什么意思?这意味着以前住在房子里的人被女人赶了出来,流落街头!
4.索取彩礼的时效
聘金的追回适用普通诉讼时效。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权利受到侵害的,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计算。诉讼时效的具体起点是:
1、未登记结婚的,付款人向对方主张权利,对方拒绝返还款项时,时间开始计时。
2、已登记结婚后离婚的,婚姻关系自双方解除婚姻关系之时起计算。
所以,你得早点干活,不然你会泪流满面。
最后,本文的目的不是教大家心机,而是让大家在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时,能够快速有效地找出问题所在,不至于毫无头绪地惊慌失措,甚至上当受骗。
顺便说一句,本条也适用于女方要求男方退还嫁妆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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