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孩子归谁抚养(夫妻离婚孩子该判给谁)
离婚时监护权的分配有两种方式:监护权属于一方或双方轮流抚养。
离婚案件的特殊性在于,双方可以随意约定监护权,在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的情况下有效。而且,双方可以协议离婚,也可以协商离婚。
由于监护涉及孩子的成长,考虑到孩子的成长环境、居住、学习、教育、医疗等,实践中的处理方式有很多种。如果确定抚养权属于某一方,可以进行以下处理:1、抚养权属于男方或女方,对方支付相应的赡养费,或者不支付赡养费;2、监护权属于男方或女方,但为了孩子的缘故,孩子先与对方同居或者男女仍同居。一起照顾孩子,直到孩子成年。
根据秦嘉泽离婚律师团队的实践经验,大多数夫妻在离婚时都会选择第一种处理方式。这种选择有优点也有缺点。好处是你可以为自己取得一定的监护权。孩子不会轻易被带走。即使被带走,法律也能保护监护人。但坏处是,可能会彻底断绝对方与孩子之间的羁绊。比如,现实中,男人往往在离婚的前两三年里很频繁地见到孩子,但两三年后就逐渐“忘记”了孩子,除了支付子女抚养费的孩子可能再也找不到父亲了。
如果确定孩子由双方轮流抚养,最好约定各自的抚养期限,比如一年、半年、一个月等。如果双方只是简单同意轮流抚养孩子,一方很容易根本不把孩子交给另一方。一方的情况。
根据离婚律师秦嘉泽的法律执业经验,在双方家庭环境相差不大、能为孩子提供类似资源、能在某个城市长期居住的情况下,最好选择轮流抚养孩子。时间长了,让孩子们能够稳定在某个城市。在同一个地方生活、学习、长大,父母轮流抚养,只是换个地方回家,把影响降到最低。不建议家庭背景差异很大的夫妇选择轮流抚养孩子,因为这会让孩子处于两种环境中,不利于孩子稳定、积极的性格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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