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赔偿能协商处理吗
工伤赔偿能否协商处理,取决于具体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一般而言,协商处理是可能的。
一、协商处理的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38条规定,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不同意医疗机构出具的工伤诊断证明或者伤残等级评定结论的,可以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工伤认定和等级评定。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在收到申请后,应当组织专家进行鉴定,并出具鉴定结论。如果职工或家属对鉴定结论仍有异议,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协商处理的范围
1. 医疗费用:职工在工伤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如职工对医疗费用有异议,可与用人单位协商处理。
2. 伤残补助金:职工因工伤致残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伤残补助金。伤残等级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评定,如职工对伤残等级有异议,可与用人单位协商处理。
3.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职工因工伤致残,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评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一次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该补助金数额由《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不能协商处理。
4. 停工留薪期工资:职工因工伤受伤或者患职业病需要停止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用人单位支付。该工资福利待遇不能协商处理。
三、协商处理的程序
1. 职工或家属提出协商请求。
2. 用人单位与职工或家属协商确定协商内容和方案。
3. 签订协商协议书,明确协商内容、金额、支付方式等。
4. 依照协议书执行。
四、注意要点
协商处理工伤赔偿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 保持客观理性,避免情绪化。
2. 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自身权利。
3. 收集相关证据,证明自己的主张。
4. 必要时,可寻求法律援助或工会帮助。
5. 签订协商协议书前,仔细审查条款,确保自身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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