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赔偿后可以上班吗
工伤保险是国家给予在工作岗位上因工负伤职工的一项社会保障制度。工伤职工在经过治疗后,劳动能力有所恢复,面临重新就业的问题。那么,工伤保险赔偿后的职工究竟能不能上班呢?
一、工伤保险赔偿后可以上班吗
工伤保险赔偿后,职工是可以继续工作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九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经治疗达到劳动能力部分恢复,可以从事与残疾程度相适应的工作的,由用人单位继续安排适当工作。
职工继续工作的条件如下:
1. 经过治疗,劳动能力部分恢复;
2. 经劳动能力鉴定,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
3. 用人单位有与残疾程度相适应的工作岗位。
二、工伤保险赔偿后上班,工资待遇如何?
职工工伤保险赔偿后继续上班,其工资待遇主要包括以下几个部分:
1. 原工资的80%: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停工留薪期间工资按照原工资的80%支付。继续上班后,工资应当不少于原工资的80%。
2. 伤残津贴:伤残津贴按照职工原工资的20%-80%支付,计算基数按照职工治疗期间月平均工资计算。继续上班后,伤残津贴继续发放。
3.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根据伤残等级,一次性支付伤残补助金。继续上班后,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不再发放。
三、工伤保险赔偿后上班,劳动保障如何?
职工工伤保险赔偿后继续上班,其劳动保障享有以下权利:
1. 劳动合同续期:职工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应当续期,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2. 工作适应培训:用人单位应当负责为职工提供与残疾程度相适应的工作适应性培训。
3. 劳动保护:用人单位应当采取必要的措施,保护职工在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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