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伤人和工伤赔偿有区别吗
打伤人和工伤赔偿虽然都是因人身损害而引起,但两者的性质、责任主体、赔偿标准等方面存在较大区别。
一、性质不同
打伤人属于侵权行为,侵害的是个人的身体健康权,一般由侵权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工伤赔偿则是劳动者在工作中因工负伤,属于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社会保障,由用人单位或工伤保险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二、责任主体不同
打伤人的责任主体是加害人,即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人身损害的人。工伤赔偿责任主体是工伤事故发生时的用人单位。如果用人单位不履行赔偿义务,劳动者可以向工伤保险机构申请工伤待遇。
三、赔偿标准不同
打伤人的赔偿标准主要由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等实际损失构成。工伤赔偿标准则根据劳动者伤残情况、平均工资以及职工保险条例的规定计算,包括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等。
四、处理程序不同
打伤人的处理程序通常是先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公安机关报案或提起民事诉讼。工伤赔偿的处理程序一般是先向用人单位申请工伤认定,认定成功后,再向人社部门申请工伤待遇。
五、其他区别
诉讼时效:打伤人侵权行为的诉讼时效为两年;工伤赔偿的诉讼时效为一年。
伤残鉴定标准:打伤人伤残鉴定依据《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工伤赔偿伤残鉴定则依据《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标准》。
职业病致残:打伤人行为不会导致职业病致残;而工伤赔偿中,职业病导致的劳动能力丧失或降低,可以享受工伤赔偿。
打伤人和工伤赔偿虽然都是因人身损害而引起的,但在性质、责任主体、赔偿标准、处理程序等方面存在明显差异。具体赔偿问题,建议咨询专业律师。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浙江合飞律师事务所结合法律法规原创并发布,除法院案例栏目内容为公开转载,如无特殊声明均为原创,如需转载请附上来源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