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中关于不报安全事故罪的量刑规定是什么?
不报安全事故罪,在《刑法》中的量刑规定为:在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情节严重”通常包括导致事故损失进一步扩大、增加人员伤亡、严重影响社会公共秩序等情形。
“情节特别严重”则可能是指造成了极其重大的损失、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等情况。
具体的量刑会综合考虑不报或者谎报行为造成的后果、行为人在事故中的责任大小、是否有悔罪表现等多种因素。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九条之一
在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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