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和孩子迁户口回娘家流程
后孩子迁回娘家的流程大致如下:
1. 首先,需要取得娘家所在地的户籍接收证明。可以前往娘家所在地的派出所或者户籍管理部门咨询具体要求并办理。
2. 准备相关材料,通常包括、或者书、孩子的、本人身份证、娘家户口本等。
3. 携带上述材料,到原地的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手续。
4. 拿到户口迁移证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前往娘家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入手续。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的具体要求和流程可能会有所差异。在办理过程中,如有疑问,可以随时向当地的户籍管理部门咨询,以确保手续的顺利办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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