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未成年子女财产造成损失担责吗
给财产造成损失需要担责。
1. 未成年子女在法律上往往不具备完全的,其应当受到保护。
2. 或其他造成损失的主体,如果是因为或者过失给未成年子女的财产造成了损失,应当承担相应的,包括等。
3. 法律的这种规定是为了保障未的,确保他们的财产安全不受侵犯。
4. 如果是因为不可抗力等不可预见、不可避免的原因造成的损失,可能会根据具体情况减轻或者责任。但总体而言,对于给未成年子女财产造成损失的行为,不能随意免责。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十五条
监护人应当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履行监护职责。监护人除为维护被监护人利益外,不得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在作出与被监护人利益有关的决定时,应当根据被监护人的年龄和智力状况,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成年人的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应当最大程度地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保障并协助被监护人实施与其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对被监护人有能力独立处理的事务,监护人不得干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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