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更改户口本名字怎么改的
后更改本名字,一般按以下步骤进行:
1. 提出申请:向户口所在地的机关提出更改姓名的书面申请,并说明更改姓名的原因。
2. 准备材料:通常需要提供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明(离婚证或)等相关证件和材料。
3. 填写表格:填写公安机关提供的姓名变更申请表,要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和变更原因等内容。
4. 审核:公安机关会对提交的申请和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内容包括申请理由是否正当、材料是否齐全真实等。
5. 审批:审核通过后,公安机关会进行审批。如果审批通过,会办理姓名变更手续,并重新发放户口簿。
需要注意的是,更改姓名需要有充分合理的理由,且更改姓名可能会对个人的社会关系、证件使用等方面产生一定影响。另外,不同地区的具体规定和流程可能会有所差异,建议在办理前咨询当地公安机关,以确保办理过程顺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八条
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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