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户口分开需要什么证明材料
分开需要以下证明材料:
1. 本人的簿、身份证。
2. 明,如证、法院生效的或调解书。
3. 迁入地的接收证明,可能需要提供明、证明等,以证明有合法的迁入地址。
4. 有的地方可能还需要提供村(居)委会出具的证明。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要求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您在办理前先咨询当地的户籍管理部门,以确保准备齐全所需的材料,顺利完成户口分开的手续。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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