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人不承认怎么取证
打人不承认的情况下,可以从以下方面取证:
1. 寻找目击证人。询问事发时在现场的其他人,看是否有人目睹了整个过程,他们的证言可能成为关键证据。
2. 调取监控录像。查看事发地点附近的监控设备,获取相关视频资料,这能直观反映事件经过。
3. 收集医疗记录。如果被打者受伤,及时就医,保留好诊断证明、、治疗费用单据等,证明受伤情况及与被打事件的关联。
4. 检查现场痕迹。例如现场的打斗痕迹、物品损坏情况等,通过拍照或其他方式记录下来。
5. 通信记录。比如双方在事发前后的短信、微信聊天记录等,可能包含与事件相关的信息。
6. 报警记录。及时报警,警方的记录和调查材料也能证据。
7. 音频证据。如果当时有相关的,如现场其他人的录音或者与打人者的通话录音等。
法律依据:《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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