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架斗殴重伤判定标准
打架斗殴重伤判定标准依据《标准》。重伤是指使人肢体残废、毁人容貌、丧失听觉、丧失视觉、丧失其他器官功能或者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的损伤。
1. 容貌,包括面部条状瘢痕,单条长度 10.0cm 以上,多条累计长度 15.0cm 以上;面部块状瘢痕,单块面积 6.0cm²以上,多块累计面积 10.0cm²以上等情况。
2. 听力丧失,比如一耳听力障碍(≥91dB HL)等。
3. 视力丧失,例如一眼盲目 3 级等。
4. 肢体残废,比如四肢任一大关节强直或者功能丧失 50%以上等。
5. 其他器官功能严重障碍或者丧失,比如肝、脾、胰或者肾一侧切除等。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重伤判定需由专业的司法鉴定机构依据相关标准和具体情况进行。
法律依据:《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5.1.1
a植物生存状态。
b)四肢瘫(三肢以上肌力3级以下)。
c)偏瘫、截瘫(肌力2级以下),伴大便、小便失禁。
d)非肢体瘫的运动障碍(重度)。
e)重度智能减退或者器质性精神障碍,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5.1.2
a)头皮缺损面积累计75.0cm2以上。
b)开放性颅骨骨折伴硬脑膜破裂。
c)颅骨凹陷性或者粉碎性骨折,出现脑受压症状和体征,须手术治疗。
d)颅底骨折,伴脑脊液漏持续4周以上。
e)颅底骨折,伴面神经或者听神经损伤引起相应神经功能障碍。
f)外伤性蛛网膜下腔出血,伴神经系统症状和体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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