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辩状应该怎么写模板(答辩状应该怎么写民事诉讼)
民商事案件审理中的答辩状
还是很重要的
它并不像大多数人认为的那样可有可无
良好的辩护陈述可以最大限度地发挥作用
提高案件审理效率
更好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因此我们请教了这方面经验丰富的评委
来和你分享一下他们的眼睛
如何写
我相信这个智慧可以启发你
智囊伙伴1:罗静深
虽然我国现行民事诉讼法律制度中没有强制性的书面答辩制度,但当事人在收到原告起诉后出具的书面答辩状可以客观地凸显争议焦点,提高诉讼效率,促进司法公正的作用。“理想”的辩护陈述应该是什么样子,往往因案件而异,很难有统一的判断标准。但我个人认为,要称得上“理想”,至少应该具备以下几个特点:
1.针锋相对,焦点明确。被诉人的答辩应当以原告的诉状为依据,特别是对原告诉状中的“事实和理由”发表自己的看法。“自言自语”的答复只会让法官审理案件变得更加困难,无论如何都远非“理想”。尤其是在原告诉状中的“事实和理由”分散、无条理的情况下,“理想”的辩护应该根据自己的理解,对原告的“事实和理由”进行总结和整理,并将诉状中的分散点进行梳理和整理。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突出争议焦点。这可以帮助法官在开庭前的书面答辩阶段快速了解案件的“症结”,也说得更清楚。了解辩护人的观点和诉求,才能真正对提高审判效率、促进司法公正发挥积极作用。
2、答辩中的主张必须有相应的证据支持。诉讼中的对抗很大程度上是证据的对抗。原告经常提供证据来支持其投诉的“事实和理由”。被申请人如欲反驳原告答辩书中的事实主张,除提供针对性反驳外,还应在答辩书中提供有效的反驳证据或提供支持其新的事实主张的证据。否则,缺乏证据基础的辩护陈述很容易被视为“不合理”的主观陈述,难以赢得被诉人应有的权益。鉴于此,这就要求被申请人在辩护过程中不仅要完成辩护书的撰写,还要做好取证等准备工作,以便根据证据提出辩护意见。如果可以的话,在答辩状中将与陈述事实相对应的证据标注出来,例如“见被告人的证据1”,这样更有利于论证自己的观点。
3、多用理性分析,少用情绪化表达。诉讼对于双方,尤其是需要提交辩护意见的一方来说,往往都不是一个“好的”经历。有些人可能会觉得这将是一场“不幸”。我们不是圣人,我们内心感到愤怒,我们的情绪波动是可以理解的。不过,此时,被申请人应该明白,答复不是提交给原告的,而是提交给本案法官的。过于情绪化的简介不会给法官留下更积极的第一印象。尤其是原告的诉状在很大程度上具有“先到先得”的顺序优势。被申请人的答辩状如何能够达到“两听都懂”的效果,在诉讼心理学中显得尤为重要。对于大多数法官来说,他们宁愿看到被申请人冷静、理性地回应原告的起诉,提出富有洞察力的辩护意见,而不是看到更多的情绪宣泄,因为这对案件的法律审理影响不大。任何帮助。
智囊伙伴2:吴瑛
三年前,我审理过一起普通民事案件,是一起房屋租赁纠纷。事实清楚,法律适用简单。双方仅就是否承担违约责任存在争议。为了阐述这一点,律师在法庭上进行了雄辩的答复,详细介绍了违约责任的定义、起源、类型、纵向和横向比较,甚至列出了与之相关的各种理论理论。
庭审结束后,我委婉地提醒律师:“你说的我们已经了解了,辩护可以更简洁一些。”律师坦言:“法官,我知道这个案子没有什么可争论的。但是今天当事人都在这儿,如果我说得太少,他们会认为我水平低,没有尽力。”,我请求法官原谅我。”作为个人,我能够理解律师的难处,也尊重他发表意见的权利。但作为一名法官,我认为这位律师的目标受众是当事人,而不是负责判决案件的法官。在辩护过程中,他滔滔不绝,根本不考虑法官的注意力。这样的辩护对于案件的审理有多大帮助呢?那么,法官理想的辩护陈述包含哪些内容呢?
1、观点明确,有针对性地表达意见。辩方的首要责任是澄清被告是否同意原告的主张、同意哪些主张、不同意哪些主张。实践中,当事人提交的辩护词首先指责原告的各种“不公正”,并大量阐述与案件审理无关的其他事实。法官读完整个答辩书后,仍不清楚被告是否同意原告的主张,从而失去了答辩书的基本意义。
2.清楚、简洁地解释理由和论点。被告明确表示不同意原告的诉讼请求后,应当简明扼要地陈述其理由,而这些理由不是当事人慷慨激昂的口号或情绪化的演讲。法官希望看到的是:有法律依据的意见表达,或者有事实支持的简单陈述。
3、可以尝试引用典型案例或公报案例的观点。在辩护陈述中,可以尝试引用最高法院大法官的著作和意见,或者引用《******公报》上的判决书或典型案例作为法律依据。在法庭上,法官处于倾听者的地位,但在法庭外,审判长要与合议庭或审判委员会的其他成员进行沟通、讨论,有时甚至扮演说服者的角色。引用典型案例不仅容易被法官采纳,也有助于合议庭进行更深入的审议。相应意见也可以在本院意见栏得到相应答复。
综上所述,答辩状是被告根据事实和法律对申诉内容进行答辩和反驳的文件。简洁、清晰、条理清晰的辩护有利于法官更好地辨别是非,做出正确的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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