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未满三周岁的孩子判给谁抚养
对于时未满三周岁孩子的归属,法院通常会综合多方面因素来判定。
1. 优先考虑孩子的生活环境稳定性。如果孩子一直跟随一方生活,改变生活环境可能对其不利,那么这一方可能更有优势获得权。
2. 双方的经济状况。能够为孩子提供较好的物质生活条件,保障孩子的成长需求的一方,会是一个重要考量因素。
3. 双方的抚养意愿和抚养能力。包括是否有足够的时间陪伴孩子,是否有正确的教育理念和方法等。
4. 双方的品德和行为习惯。不良的品德或行为习惯可能会影响法院的判决。
一般来说,如果双方条件相当,母亲获得抚养权的可能性相对较大,但这并非绝对。最终的判决结果取决于具体案件的情况和法院的综合判断。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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