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亡赔偿金怎么计算
的计算因地区、案件性质等因素有所不同。
在一般的案件中,死亡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例如,假设受诉法院所在地的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 50000 元,死者为 45 岁,则死亡金为 50000 元 × 20 年 = 1000000 元。
在一些特殊的案件中,如因导致死亡,其计算方式又有所不同。工伤死亡赔偿金包括丧葬补助金、和一次性。
总之,具体的计算需要根据实际情况,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当地的统计数据来确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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